版權糾紛一審敗訴:百度還能強硬多久?
[中藝網 發(fā)布時間:
2011-05-13]
歷時一年多的盛大文學訴百度侵權案昨天宣判。上海市盧灣區(qū)法院一審判決,百度公司存在間接侵權和直接侵權行為,賠償盛大文學經濟損失50萬元。(新華社)
針對這個判決,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用了“首次勝利”這幾個字來表述。在此之前,針對版權人的訴求,百度曾用“傷害了作者的感情”這種曖昧的語言來推卸責任。法院的判決表明,百度傷害的不僅僅是他人的“情感”,更損害了他人的利益。法院認定百度部分行為存在侵權,這對維權團體的維權行動而言,絕對算得上是迎來了一個轉折點。百度會不會面臨新一輪的被訴訟高潮?百度的強硬還能堅持多久?
早在百度突然宣布要清除未獲得授權文檔之時,媒體評論中就有觀點認為,百度或有湮滅證據的可能。該案例的一審判定,證明了百度確有“先見之明”,相關版權人與版權機構,是否做好了相關訴訟材料的準備?文著協曾表示,針對百度的行為,版權人與版權機構將追究企業(yè)管理者的民事與刑事責任,如果這個想法成為現實,將很有可能成為百度維權事件中一場壓軸大戲。
上述判例還說明,百度的強硬多少有點外強中干的味道。只要司法能足夠的公正,只要證據足夠的充分,正義總會站在有理的一方。對于版權方權利的漠視,讓網民看到了另一面的百度,在權利人的指責下,在政府監(jiān)管機構的約談下,在網友的圍觀下,百度向外界傳遞了何等“怠慢”的態(tài)度!希望法律能夠對百度的“信心”產生足夠的震懾。
有意思的是,在該次判決中,法院認定百度無故屏蔽盛大文學小說進入熱點搜索排行構成間接侵權。筆者從媒體報道中了解到,有關百度無原由屏蔽競爭對手、或是非競價排名企業(yè)網站的行為屢見不鮮,比如,互動百科就曾指責百度在搜索結果排序中對其進行了刻意打壓,京東商城指責百度將“京東”兩個字賣給了京東商城的八個競爭對手。法院對百度間接侵權的認定,將為眾多企業(yè)對百度進行“不正當競爭”訴訟,甚至是“反壟斷”訴訟提供有力的支持。
上海市盧灣區(qū)法院的一審判決,猶如絢麗多彩的開局,百度與版權方會不會在法庭上繼續(xù)唇槍舌戰(zhàn)?該判決到底是壓倒百度文庫的巨瀾之始,還是茶杯中的“小風波”,產業(yè)人士、作家以及廣大民眾都在拭目以待。它必將影響到創(chuàng)新者是否還有前進的欲望,文化創(chuàng)造者還有創(chuàng)作的沖動,甚至還波及到整個互聯網市場是否將會有更多的公正與公平。
版權人借法律出手,百度騰挪躲閃的空間還有多大?在版權人一片批評聲中,不知道百度管理者是否認識到,違反法律、道德,甚至是常識的“強硬”,很有可能會演變成一種無理的傲慢。公眾期待見到一個有錯就改,不斷反省與進步的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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