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茅盾文學獎承載太多了
[中藝網(wǎng) 發(fā)布時間:
2011-05-22]
第八屆茅盾文學獎入圍作品名單公布以來,這幾天,輿論顯得很熱鬧,各種質(zhì)疑的聲音幾乎都針對著“茅獎”忽略或輕視了哪些作品。比如網(wǎng)絡文學入圍的標準問題,青年作家數(shù)量太少的問題,《盜墓筆記》何以落選的問題,等等,于是指責“茅獎”門檻兒太高,標準太苛刻云云。
這屆“茅獎”在征集作品時就做出了一種姿態(tài),表示要更加公開透明,入圍作品也更加多樣化,特別強調(diào)要接納網(wǎng)絡文學作品。這也許可以視為“茅獎”給自己樹了一個更高的標桿。而種種質(zhì)疑,說到底,也還沒有超出“茅獎”自己劃定的這個范圍。換句話說,質(zhì)疑者和被質(zhì)疑者是用了同一種思維套路在說話,他們都把“茅獎”想像成惟一的、可以包攬一切的大雜燴了。
毫無疑問,“茅獎”應該有自己的價值標準和審美尺度,它不可能,也沒必要把所有的長篇小說創(chuàng)作都囊括在自己的麾下。它當然是開放的,廣納博收的,但也是有標準,有門檻兒的。這個標準和門檻兒甚至不應該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為標榜自己的開放、寬容而有所降低。屈從于權(quán)力的干涉有可能毀了這個獎,同樣的道理,屈從于所謂民意,也有可能毀了這個獎。在這個意義上,我倒希望“茅獎”能旗幟鮮明地宣布,它不接受哪些作品,無論是以文學的名義,還是以歷史、社會價值的名義。
縱觀世界上的各種文學評獎,包打天下的幾乎沒有,每個獎項都有自己的品質(zhì)、個性和訴求,這也是一個獎項可以存在的理由。如果一個獎項可以面對所有作品,那么,事實上也就取消了這個獎項自身的審美標準和價值取向。所以,“茅獎”不應承擔不屬于它的那一部分職責,我們也沒有理由要求它額外地負擔更多的職責。維持它的品質(zhì)與個性,常常比讓它擴大一些評獎范圍更困難。
我們這里有兩種傾向是特別值得警惕的,一方面,我們希望一個獎承擔所有的責任和功能;另一方面,我們又要求所有的獎承擔一種責任和功能,這樣做的結(jié)果,使評獎不堪重負,又取消了各種評獎的個性和區(qū)別,最終使各種評獎淪為同質(zhì)化,也就取消了評獎的意義。我們只消看看這些年幾個電影獎項的命運,就不難理解其問題的嚴重性。前幾天看到關于《大眾電影》生存艱難的新聞,這本當年發(fā)行八九百萬的雜志走到這一步,固然有很多原因,但其中很重要的一點我想一定和“百花獎”的衰落有關。而“百花獎”之所以日見其衰落,原因之一恰恰是失去了“大眾”這個最鮮明的特征?!敖痣u獎”的命運又何嘗不是如此呢?這個獎要想恢復上世紀八十年代在電影人心目中的尊嚴和權(quán)威,恐怕也要先做一番清理的工作,把不屬于自己的東西清理干凈。
有鑒于此,我更希望“茅獎”能夠堅守自己的門檻兒和標準,不管風從哪邊刮來,都毫不動搖。解璽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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